《國土計畫法》上路風暴

桃園|山坡農地篇

獨家套疊圖資現形:桃園農地不減反增,轉軌國土計畫區域大位移
桃園市在航空城與中壢工業區周邊,將原有約3,000公頃農地劃入「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其面積是全台之最,但該分區仍未有實質開發計畫而遭質疑是圈地行為。圖為中壢工業區周遭國道1號與國道2號交織處西南方農地。(攝影/林彥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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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國土近8成、現行由《區域計畫法》規範的非都市土地,預計明年(2025)5月起將由《國土計畫法》接手管理。然而,《》以現有區域計畫圖資,套疊2023年各縣市公開展覽第三階段國土功能分區草圖,獨家揭露各縣市政府劃設標準不一的問題,尤其農地成為各方角力下的犧牲品

經套疊圖資與計算,桃園市現行「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共計有3,086公頃將在《國土計畫法》後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意味未來將辦理重大建設,這數字位居全國之冠,位置主要在「桃園航空城計畫」以及「中壢工業區」鄰近兩個區塊;另外,原「山坡地保育區」劃為「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後,面積增加801公頃。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戴秀雄認為,平地農地轉城鄉發展地區、山坡地改農3,表面上農地面積未縮減,但「農地位移」,內容不同應該要被質疑,而這只是現行地方政府劃設問題的冰山一角。

國道1號與國道2號交叉的西南角,從Google地圖上看,是一大片綠色土地,埔心溪流經此處,屬於桃園台地一部分,地勢稍高,憑藉著幾個埤塘集水灌溉,清代就已經有漳州人在此耕種開墾,以種植水稻為主。

《》套疊現有的區域計畫分區,這片土地分別屬於「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是農業部認定的良田,但這一大塊超過1,000公頃的土地,在2023年桃園公開展覽的「國土計畫功能分區」草案中,劃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簡稱城2-3)成為未來都市擴張的範圍。

2022年,桃園市政府提出「新訂中壢產業特定區」計畫,將此區域劃進中壢工業區北側的擴張範圍,未來整體面積將是目前工業區的3.5倍。該年在環保署(現為環境部)第一次政策評估說明書專案小組意見徵詢會議時,就有多位環評委員建議縮小規模,尤其區域內仍有大片農地,不應該全數開發,當時環評委員李錫堤甚至直言,市府將農地全數劃為工業區將來會後悔。

青年返鄉推友善耕作,無奈特農地將劃「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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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氏兄弟期待能以生態農法,守護祖父輩留下來的農地。對他們來說,開發並不是唯一選項。(攝影/林彥廷)
康氏兄弟期待能以生態農法,守護祖父輩留下來的農地。對他們來說,開發並不是唯一選項。(攝影/林彥廷)

康宇翔、康竣傑兄弟老家就在這個區塊內的中福里,世代以務農為主,2019年阿公過世後,父執輩並未繼續務農,康氏兄弟倆決定返鄉當青農,成立「尹水植園」,「尹」加「水」即是「康」字,在這塊土地上以有機方式種植原生植物,希望推廣「友善耕作」的概念。

康宇翔描述,附近人家都姓康,從小這地方全部都是稻田。《》在康家農場以空拍機環顧四周,西邊是中壢工業區、北邊是國道1號、東邊與南邊則是桃園市區外圍,成為被都市擴張包圍的綠地。

康氏兄弟返鄉後,發現桃園都市擴張速度很快,周圍開始出現大樓、工廠,而老家農地因為是「特定農業區」還能保有農田景觀,但僅隔一條馬路的「一般農業區」早已經出現農舍、農地工廠等建築。

如今又聽聞這區將被劃為「城2-3」,康宇翔與康竣傑只覺無奈:

「難道土地只剩下開發的價值?想要維持務農竟然這麼難,而且我們還是特農地。」

康氏兄弟聯繫由桃園蘆竹居民和農民組成、反對桃園捷運綠線周邊土地徵收的「綠捷農地守護聯盟」,彼此交換意見,甚至一起參加工作坊,雖然捍衛的土地不在同一個地方,但目標都是守護農地。

康竣傑說:「自從回鄉後,發現過去的三合院不見了,建地改建為住宅大樓,兒時記憶的聚落消失,但當我們堅持無農藥種植時,發現原生植物自然出現。」康宇翔補充:「應該聽聽在地人的聲音吧!從頭到尾都沒有接獲任何通知,市府也沒有人實地來現勘訪查,這樣被決定命運的感覺很不好。」

康宇翔指出,這地方從將近30多年前就是每次區段徵收鎖定的位置,當時多數在地人務農不願意被開發,甚至還發展出社區營造,希望保存特色,萬萬沒想到阻止開發已變成中福里幾代人的共同宿命。

3,000公頃轉劃城2-3,桃園整體農地面積卻不減反增?

比對現行區域計畫與2023年公展國土功能分區圖資,桃園特農與一般農被改劃為城2-3的面積高達3,086公頃,比第二名的台中市(1,635公頃)多出將近一倍。

到底桃園市哪些良田被吃掉?經仔細檢視,最大面積是位在「桃園航空城」計畫周邊的第二期土地,預先已經被劃入城2-3;其次就是中福里這個接近中壢工業區約1,000公頃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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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都市發展局局長江南志接受《》訪問時表示,估計桃園還有約2,300公頃的產業用地需求,評估後認為中壢工業區附近土地相對適合,因原工業區接近飽和,避免業者外溢成為農地工廠而預先規劃。但這1,000公頃土地都確定會開發嗎?範圍內的農地又有何影響?江南志解釋,城2-3屬於一種暫定狀態的土地分區
根據「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第7條第3項規定: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之土地於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或依本法第24條取得使用許可前,以免經申請同意或應經申請同意方式從事下列使用項目及其細目:
  1. 屬山坡地範圍之土地:附表一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之維生基礎公共設施、一般性公共設施群組及工業群組之特定工業設施。
  2. 非屬山坡地範圍之土地:附表一農業發展地區第2類之維生基礎公共設施、一般性公共設施群組及工業群組之特定工業設施。
意即城2-3的土地在還沒有實質開發之前,如果是山坡地就視作農3,如果是平地則視為農2。
,現在只是先框定範圍,在進入實質開發程序前,農地還是屬於農業發展地區,農民權益不會受到影響,「5年後通盤檢討,如果沒有進到實質開發,(居民)又沒有意願(維持城2-3)??是有可能再劃回農1。」

江南志同時也質疑,前市府的國土計畫在龍潭科學園區三期(龍科三期)桃竹苗大矽谷計畫等用地分區上,存在相當大問題。例如,龍科三期周遭的土地竟被劃入農1、農2,這樣會讓科學園區成為孤島,「中央說會幫我們改劃入城2-3,但我說不太對,我們自己把分區拉回來檢討後再送。」桃園預計11月進行各地區的國土計畫說明會,將再做一次通盤檢討,年底才會繳交分區圖。若按桃園市的通盤檢討方向,可預期農地會再縮小,城2-3的面積會再擴大。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戴秀雄指出,城2-3屬於一種「暫定」的土地分區,是所有國土分區中最特別的一種,因為其劃設跟變更的成本不高,在沒有進到實質開發前,很容易成為土地炒作標的。他批評,從源頭來看應該要刪除城2-3的分區設計,才能迫使地方政府認真決定,到底要現在就實質開發還是轉其他分區,而不是等5年之後再來重新檢討是否開發。

仔細檢視桃園現行土地分區與2023年分區草圖的差別,即使平地農地有3,086公頃被劃入城鄉發展區,桃園市內農地面積的帳面數字卻沒有減少。長期研究國土計畫的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所長葉佳宗點出問題:原由《區域計畫法》規範的「山坡保育區」,在轉軌至《國土計畫法》後,可以被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農3),但比較後發現,桃園農3面積整整比原山坡地保育區多出801公頃,使得桃園市總體的「農業發展地區」(農1至農5)反倒比原來農地面積多,容易讓人忽略平地即將損失的3,000多公頃特農與一般農地(註)
桃園市現行農地分區共約4.4萬公頃(包含特定農業區2.4萬公頃、一般農業區1.25萬公頃、及都市計畫農業區0.7萬公頃),山坡地保育區為1.9萬公頃。
根據桃園市國土計畫功能分區三階草案,農業發展地區共有5.4萬公頃,包含可對應原本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1(優良農地)1.2萬公頃、農2(良好農地)2.2萬公頃,以及《國土計畫法》下新設的農3(坡地農地)2萬公頃、農4(農村型鄉村區、原民部落)0.03萬公頃,而農5(都市計畫內農業區)面積則為0,因原本的都市計畫農業區幾乎都被轉入城鄉發展地區第1類。

葉佳宗警告,《國土計畫法》目標是希望讓過去未有效規劃利用的非都市計畫區土地可以依據地方需求與特性來分區規劃,但現實是,各縣市政府除了將平地──尤其是農地──可能進行工商發展的區域事先納入城2-3外,其餘土地幾乎照著原本《區域計畫法》的編定邏輯,並未徹底檢討每一塊土地的利用方式,仍維持破碎的土地分區,大大失去《國土計畫法》本來的用意。

維持土地破碎利用現況,石門水庫上游山坡地保育區幾乎全數劃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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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周遭經過多年開發,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質疑,桃園市劃設大片農3而非國土保育地區,恐無法改善長期水土保持流失問題。(攝影/林彥廷)
石門水庫周遭經過多年開發,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質疑,桃園市劃設大片農3而非國土保育地區,恐無法改善長期水土保持流失問題。(攝影/林彥廷)

桃園石門水庫周遭、現行的「山坡地保育區」散落不少農業開發行為,從圖資上就可看出當地破碎的土地利用方式,且在目前國土功能分區草案中,桃園市政府將原「山坡地保育區」與「風景區」全數納入容許農業開發行為的「農3」,並未思考供水給桃園與新北的石門水庫周遭土地該做什麼保育措施。

長年居住在當地的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帶著《》記者沿北橫公路一路往東,經過慈湖、阿姆坪、三民,前往石門水庫上游。林長茂指出,靠近大溪的區域早已開發殆盡,山坡地種植水蜜桃、茶葉等經濟作物,以前這地方的居民都是原住民為主,經過多年開發,漢人數量已經過半。

林長茂指出,每次上山總是會發現,那邊山頭好像又被開發了,或是產業道路裡的山坡好像被剷平,又蓋了幾間房子,而這些全部都集中在大漢溪上游。他進一步說,很多土地都屬於台灣農林公司並長期出租,當然在桃園市政府劃分時肯定全數都劃為農業發展地區,否則爭端抗議就來了,但這樣對石門水庫真的好嗎?

林長茂引領我們進入石門水庫上游的幾條產業道路,指著幾間建築物,這些已經被開發成觀光農園,東一間、西一塊,破碎的土地使用方式已經存在多年。林長茂說:「占用國有地或違法使用,只有我會檢舉,還一度發生有砂石車意外衝撞我家,但如果我不做,這片山林會被破壞得更加嚴重。」

林長茂帶我們到枕頭山的薑母島附近,他指出,石門水庫上游早已淤積嚴重,庫容銳減,這都是眼睛所見的事實,但沒有人敢管,也沒有人敢阻止山坡地繼續開發,如今又全數劃為農3,恐怕這樣的問題只會更加嚴重。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石門水庫管理中心統計,截至2023年底,淤積量達到33.93%,為了清淤耗費67.962億元興建超過4,000公尺的阿姆坪防淤隧道,平時清淤後利用豐水期打開隧道以水力將清出來的淤沙沖入大漢溪,減少運輸成本。

林長茂不以為然地指出,上游努力開發,然後政府再花人民納稅錢蓋清淤隧道,把泥沙沖入河裡,兩個政府部門做出完全矛盾的行為,為什麼不利用國土計畫重新規劃的時候,檢視土地利用狀況?

從《》取得的圖資可以發現,在《區域計畫法》現行分區中,石門水庫大漢溪上游的山坡地保育區並不是一整片完整區域,而是塊狀分布在森林區中。若再套疊上環境部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以及內政部的「公有地私有地籍圖」與「國土計畫法分區草案」,則會發現4種圖資範圍竟然幾乎完全重疊在一起,形成「森林區=公有地=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國保1」,而「山坡地保育區=私有地=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農3」的結論。

這樣的國土分區劃分有什麼問題?是否能處理石門水庫破碎化、水土保持等環境問題?

對此,江南志回應,該依照國土分區劃設標準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劃設為國保1的部分,他們都依規定劃設為國保1;但非保護區的部分,則有劃為國保2或農3的選擇空間。山坡地的國保2跟農3也在他們目前重新通盤檢討的範圍內,不過劃設邏輯一樣會以農3為主。他解釋,「先入為主一定認為國保2管制比較嚴格,如果劃設條件符合,都會盡量劃農3」,因為農3才會拿到農業部的農政資源。而環境保護的部分,中央也有法規規範,所以不會發生劃入農3就影響保育的問題,例如原本山坡地的林地就有《森林法》等法規範,林地不會因為劃入農3之後就立刻變成農業使用。

如果劃入農3不會影響環境,也有農業補助,那是不是都應該像桃園一樣劃入農3而非國保2?

戴秀雄先解釋,從分區選擇上能看出地方政府對於當地產業的想像,例如希望繼續發展擴大農業就劃農3;若認為當地農業市場已經飽和,只希望維持而沒有打算擴大開發,就應該劃為國保2。農3跟國保2的土地使用管制(土管)在目前的「容許使用情形表草案
內政部國土署制訂的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容許使用情形表,明確標示什麼樣的分區可以做/禁止/有條件做哪些土地使用。
」差異不大,不管劃農3還是國保2都是地方政府權限,但地方必須要講出夠有說服力的理由。他也批評,桃園並沒有給出當地的產業規劃跟劃設理由,「不能只說因為開發限制少就劃農3,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此外,戴秀雄也認為,環境部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劃設標準本身就有問題,應該依照等高線、地形這些地理條件去切,而不是看土地登記謄本一筆筆劃設,讓保護區依照土地產權變成東一塊西一塊。更可惜的是,桃園市府的國土分區竟比照原來方式,形成「私有地=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農3」、「公有地=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國保1」這樣一刀切且破碎的情況。他痛批,桃園市府仍用《區域計畫法》單筆土地管理的舊思維便宜行事,完全違背國土計畫引導土地使用的精神。

有別於桃園,苗栗鯉魚潭劃國保區卻引發農民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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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因為飲用水集水區而劃設國保1的苗栗縣鯉魚潭水庫,國保1面積較大且完整,但當地農民卻擔憂將來農業使用跟發展受到限制而組成協會抗議陳情,想改劃成農3。(攝影/林彥廷)
同樣因為飲用水集水區而劃設國保1的苗栗縣鯉魚潭水庫,國保1面積較大且完整,但當地農民卻擔憂將來農業使用跟發展受到限制而組成協會抗議陳情,想改劃成農3。(攝影/林彥廷)

相較於桃園石門水庫破碎的農3和國保1分區,同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的苗栗鯉魚潭水庫又有另一種風景跟故事。

若看環境部公告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鯉魚潭水庫及其上游幾乎都是保護區範圍,較石門水庫大且完整,並沒有出現破碎化的情形。再看苗栗縣劃設的國土計畫分區草案,國保1也高度對齊保護區範圍;另外,鯉魚潭水庫下游的農3也是完整的大範圍劃設,並沒有出現如桃園農3破碎的情形。

以國土整體規劃的精神來看,苗栗似乎比較符合國土集水區保育的精神。但依照劃設標準,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劃入國保1的作法,卻引起當地農民群起抗議,也出現另一個問題:國土保育區內的農業會如何受到影響?

位於鯉魚潭水庫旁的卓蘭鎮壢西坪休閒農業區,目前屬於山坡地保育區內的農牧用地,合法經營發展10多年,不管遊客是要摘小番茄、柑橘等蔬果體驗農事,還是只是想悠閒享受農村風情都相當適合。走進壢西坪遊客中心,一群人圍著桌子喝著茶聊天,他們是來自卓蘭、大湖、三義的農民,多是在當地經營休閒農業區的地主,同時也是苗栗縣農民權益促進協會的會員。

這個協會去年才成立,主因正是因為要抗議當地休閒農業區都被劃進國保1。苗栗縣農民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苗栗縣議員楊恭林就說,當農民發現土地都被劃進國土保育區後,非常擔憂將來農業使用會受到限制,他們多次向縣府跟立委陳情,希望能改劃成農3,也希望《國土計畫法》能再次修法延後上路,「這邊只要是被劃入國保1的農地,價格都大跌,跌到停止交易??農民老了將來想賣一塊地好好退休也不可能了。」

這群協會會員中最年輕的是今年才35歲的涂育誠,他在水庫以北的薑麻園經營休閒農業區,同時也是薑麻園發展協會理事長。從小就在集水區上游長大的他,對水資源的運用非常謹慎,「因為這些水還要留給大家用」。薑麻園戶數不多,自來水公司曾評估沒有牽管效益,所以至今當地仍沒有自來水可用。

涂育誠說,如何善用湧泉水是當地生存的重要關鍵,每一戶都有自己的水源跟水權,包括自用、農業灌溉和給遊客使用的水都要斤斤計較;前幾年旱災時,家族內為了搶水還搞到氣氛緊張,而草莓都還要以人工用水管一株株地澆灌。汙水的排放同樣要謹慎,除了依法設置汙水處理槽外,他也不直接排出處理完的汙水,而是在自家土地上挖個洞,用滲透法再慢慢過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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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套疊圖資現形、桃園農地不減反增、區域大位移的真相
居住在鯉魚潭水庫集水區上游的涂育誠說,在湧泉處挪動一小塊石頭都會影響水流結果,乾旱期甚至還會因此引發家族爭端。他們用慎重的態度面對水資源,但擔憂《國土計畫法》施行後會造成更多限制。(攝影/林彥廷)

「我們明明替大家保護水,為什麼反而要受到更多限制?」這是涂育誠對被劃入國保1的提問。

現在的限制在哪?涂育誠舉例,去年大湖草莓季,農家為了要銷售農產品,調來貨櫃屋作為銷售跟遊客休息空間,卻反而遭到檢舉違法使用。他質疑,「政府說青年返鄉、農村再生,但難道要我們推銷農產品,就只能在馬路邊辛苦撐個大陽傘嗎?」

劃入國保1能解決這些土地利用問題還是反而變更嚴格?涂育誠坦白說他不清楚,但也沒有官員能給他明確的答案。他除了參加地方的國土計畫說明會,也去研究內政部的容許使用情形表(俗稱圈叉表
各個功能分區的土地容許使用管制規範表格中,針對各分區土地使用,分為「免經申請同意使用」、「應經申請同意使用」與「不允許使用」,各自以符號「●」、「〇」與「?」呈現,故又俗稱「圈叉表」。
),得到的答案卻只有簡單的「既有權利不受影響」。他想問「是哪些既有權利?怎樣不受影響?圈叉表一改再改,會不會哪天來個解釋函規定又變了?」

因為中央法規頻繁變動,相關子法、農業配套遲遲沒有正式公告,地方官員也回答不出相關規劃,讓農民對於《國土計畫法》產生極大的不信任感,唯一看得懂的就是「不要被劃入國土『保育』區」,涂育誠幾乎就是各縣市農民的縮影。

中央授權彈性管理,但地方消極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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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套疊圖資現形、桃園農地不減反增、區域大位移的真相
面對分區劃設爭議,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多次強調,希望各縣市盡早繳交功能分區圖,進到國審會機制才能進行全國國土層級的討論。(攝影/林雨佑)

劃入國土保育地區就不能務農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組副組長廖文弘解釋,只要是合法農牧用地,就算被劃入國保1也可以維持既有使用,但還需要農業主管機關提出配套,「只要農業單位說可以,不管你是什麼分區,都可以繼續使用農業。」針對鯉魚潭水庫周邊的農業使用議題,他建議苗栗縣府自訂一個專屬於鯉魚潭水庫的土管,「但縣府不做也不會怎麼樣,最後(民眾的質疑)還是回到中央。」

為什麼已經有了內政部訂定的19個分區跟容許使用規範,還要地方政府自己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規範?地方可以做出與中央訂定的法規不同的規範嗎?《》走訪多個縣市,發現就連地方政府專門負責規劃國土計畫的公務員都有這樣的疑問。

長期參與國土計畫修法、自己也在花蓮太巴塱部落實際執行鄉村地區總體規劃的花蓮縣文化局局長吳勁毅則用更白話的方式解釋,《國土計畫法》的精神是把土地規劃的權力釋放給更接近土地的管理者,換言之,就是中央授權地方政府有更大的規劃權利。「劃入國保1可不可以發展農業?還是可以,但當地農業、環保的主管機關要一起出來訂定一個『某某縣國保1地區農業使用條例』??,若當地有水質保護問題,可能就要規定禁用農藥,要怎麼做到保育跟產業平衡是地方自己要決定,因為每個地方都不同,本來就不可能全國適用同一套法規,」吳勁毅說。

就吳勁毅的觀點來看,《國土計畫法》的精神是土地怎麼利用,地方自己討論後決定
《國土計畫法》第23條第4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地方實際需要,依全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指導事項,由該管主管機關另訂管制規則,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大家太習慣用《區域計畫法》的單筆土地管理思維去對一個通用的表格(指圈叉表),表格說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但《國土計畫法》給的彈性就不是這樣的邏輯。」他多次強調,地方的主管機關要勇於接球、承擔規劃責任,否則國土思維只會回到舊時代。

葉佳宗更進一步解釋,過去土地利用都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地政單位一條鞭管理,但就產生「有責無權」的問題,例如農地工廠的議題涉及經濟產業跟農業議題,應該要經濟跟農業局處一起管理土地使用,但因為法規是地政單位制定,開罰單跟跑法院都是地政單位負責。

葉佳宗說,《國土計畫法》就是希望讓土地管理回歸真正的權責單位一起負責,但產生新的問題是「其他部門沒有認知到自己要,或是有能力負責。」例如等明年《區域計畫法》失效後,原本的「林業用地」項目也會跟著一併消失,但不代表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未來就不管林地。他觀察到,《國土計畫法》涉及非常多的部門法規,但多數的修法跟配套都還欠缺討論跟共識,無論中央還是地方各機關都應該要意識到,《國土計畫法》不是只跟國土署有關,是跟每個人都有關係。

內政部:不打算延期上路,跟地方溝通到最後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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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套疊圖資現形、桃園農地不減反增、區域大位移的真相
《國土計畫法》分區充滿爭議,內政部表示會「溝通」到最後一刻,希望能在明年5月前如期上路。從全國有高達6,000多件陳情案來看,離完善溝通仍有一段距離。圖為苗栗縣農民權益促進協會提出要求劃出國保1的陳情書。(攝影/林彥廷)

「《國土計畫法》是一部已經立法8年的大法,如果農地對國土來說很重要,經費不應該只靠農業部(原本的預算)。」在國土計畫立法時擔任國民黨籍立委的林國正、現為中華民國農訓協會祕書長,他認為,農地補助配套要先公布才能要求地方縣市政府劃土地分區。他也呼籲,相關配套經費不能只停留在原本的部會層級思考,應該要拉高到行政院層級,也要政委出面協調負責,否則容易淪為地方角力。

雲林縣縣長張麗善今年6月開始公開質疑農地劃設標準後,內政部和農業部急忙下鄉溝通,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就多次到雲林開說明會。

(延伸閱讀:〈沒有「犧牲補貼」不劃農地?國土計畫下,良田面積反成縣市「錢鬥戰場」〉

該如何解決如桃園山坡地或是雲林爭論的平地農地劃設標準?董建宏接受《》訪問時表示,劃設分區是地方政府權限,但地方必須要講出一套劃設邏輯。他也再三強調,「《國土計畫法》是程序法,不是東西送上來就決定一切。」他解釋,《國土計畫法》有國土計畫審議會(國審會)的審議機制,地方縣市必須將國土分區送進中央的國審會,才能一一檢視哪些縣市遇到的問題有共通性,哪些又是特殊現象,「你不送審,我也沒權利跟你討論。」

原訂於今年6月底前要各縣市繳交土地分區,但雲林縣頻頻質疑劃設標準後引發連鎖效應,南投、苗栗、桃園都表示要全盤檢討分區。截稿前,只有約一半、13個縣市繳交土地分區,而全國國土功能分區在明年5月前就必須要公告。

國土計畫是否要拉高到行政院層級才能跨部會協調跟溝通,董建宏表示都尊重,主管業務的國土組都會負責任地回應各種資訊。如果有縣市遲遲不繳交分區怎麼辦?董建宏強調,目前並沒有要再次延後《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分區公告的打算,「到明年公告期限前,會(跟地方政府)努力溝通到最後一刻。」

《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立法通過後,在2020年就以考量調查跟規劃時間不足為由,已經修法延後過一次,今年在立法院跟地方縣市都不斷傳出要求二度延後的聲音。都市發展與平地農地、山坡地保育之間的衝突,在《國土計畫法》下,將走向符合立法精神、以上位計畫引導國土使用,還是回到一貫的土地開發炒作邏輯,還得看中央和地方的「溝通」將如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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