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明年(2025)5月前公告全國國土功能分區圖時程,原訂今年6月底前,各縣市政府就需繳交土地分區給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理。但至截稿前,只有約半數縣市繳交。
各縣市政府劃設標準不一,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在最後這階段浮上檯面。國土永續發展、農地維護再度受到潛在土地開發利益邏輯的全盤考驗。
《國土計畫法》的新核心精神是計畫引導土地利用,並將土地管理的權限從中央及地政系統授權給地方及各主管機關,希望達到真正的因地制宜。不要再用過去《區域計畫法》管理單筆土地的舊思維,產生土地利用破碎化、管理僵化的困境。但可惜的是,就連公部門之間都不一定有這樣的共識,讓新法美意可能大打折扣甚至倒退。
《》分析現行土地分區資料,並以截至2023年、各縣市公開展覽之第三階段分區草案圖資為基礎,搭配中央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在地農民和學者採訪,為讀者獨家深度解析國土計畫的爭議與未來可能性。







